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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农民工培训的几点思考 (nnrb.gxnews.com.cn 左江日报 2006年03月22日15:12:3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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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赵干贤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,是建设现代农业、解决“三农”问题、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,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,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。然而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,缺乏劳动技能,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,农村劳动力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。在跨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中,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。在农村劳动力中,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多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,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,农民工素质亟待提高。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主要途径,也是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。本人认为,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: 一、转变农民思想观念 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是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前提。当前农民主要受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想的束缚,视野较窄,目光较短,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。所以,当前要打破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,向农民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理念,宣传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而走上致富路的先进典型,在农村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氛围,帮助农民增强市场经济意识,鼓励农民有目的地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,引导农民工向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发展。 二、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制度建设是农民工培训的保障。当前,农民工培训的制度还不够完善,有的地方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刚刚起步,有一部分是权宜之计。因此,要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,鼓励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,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,鼓励各级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。同时,要加大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投入,逐步形成政府引导、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。不断完善就业准入制度,逐步形成“先培训后就业”的就业机制,实行农民工经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制度。经过全社会的努力,为农民工培训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,这有利于农村劳务经济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。 三、完善培训机制,创新培训方式 完善培训机制、创新培训方式是搞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。当前对农民工的培训缺乏完善的培训机制。要以现有的培训机构为主渠道,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,充分调动各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,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。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,尤其是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,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。要针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,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调查和预测,深入调查了解社会对农民工的需求,调整培训方向。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、不同工种、不同岗位,针对培训对象的情况和不同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,安排培训内容,设置培训课程。同时,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层次进行“因人施教”:对文化水平较低、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,主要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;对于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民工,要实行岗位培训,使其掌握一定深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。培训应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。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、餐饮、酒店、保健、建筑、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。 四、加强法律培训 当前,拖欠农民工工资、劳动合同难签、子女教育难、加入工会难等,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和工作面临的四大突出问题。我国虽有保护和规范劳动者权益的《劳动法》等法律,但在现实中难以真正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进行法律培训是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。农民工大多文化水平不高,法律知识不多,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比较淡薄,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不法经营者的侵害,但又不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进行法律培训是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,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需要,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。农民工法律培训的重点内容应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、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与农民工工作、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,使法律成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坚强保障。 (作者单位:凭祥市农业局) 责编:刘华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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